2022年临泉县促进快递物流与电商协同发展奖励扶持政策及申报程序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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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促进快递物流与电商协同发展,公布多项奖励扶持政策,下面是政策全文,以及该政策的申报程序材料,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小编详细了解。

临泉县快递物流政策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促进快递物流与电商协同创新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扶持办法。

第二条对年进出港业务量达200万单且纳入我县快递物流整合体系的快递物流企业,在租赁仓库、办公用房等经营场所时,可给予其适当的房租补助。第1年按照当年市场租金指导价的30%给予房租补助,第2、第3年分别按照当年市场租金指导价的20%给予房租补助。

第三条鼓励快递物流企业自用型快递仓储对外开放并向公用型快递仓储转型发展。对为我县3家以上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快递仓配一体化服务、年日均发件量超过3000件且使用快递仓储面积1000㎡以上的快递物流企业,给予每年每平方米10元的奖励。涉及到工业用地使用的厂房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第四条完善农村快递物流网络。逐步完善以农村快递物流枢纽站点为基础,以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快递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持在农村开辟或延伸快递物流运输线路,新建、改造快递物流营业网点,对快递物流企业建设带有统一标识的村级快递营业网点,建成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且年进出港业务量达1万件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补助,同一行政村原则上只支持一个快递营业网点,鼓励快递物流企业整合现有资源,合理规划快递物流线路。

第五条对达到《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标准的邮件快件处理场所且更新应用自动化设备投资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快递物流企业,给予设备投资额10%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六条支持企业规范发展。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参加国家A级企业评定,对被评为国家3A4A5A级的快递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快递物流、电商企业,分别给予5万、3万、1万元的奖励。

第七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出港快递业务量年首次达到50件、100万件、300万件以上的快递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一次性上台阶奖励。对线上销售额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一次性上台阶奖励。

第八条推进农产品线上销售。对销售我县农产品的电商企业,线上年销售额首次达到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九条支持电商平台建设。对企业自建为我县农产品提供上行服务的微信小程序等电子商务平台,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线上农产品销售额达100万元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第十条加强电商站点农产品上行功能建设。鼓励农村电商企业、有网络销售实绩的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承建网点。提升电商站点农产品上行功能,指导网点通过电商平台、网上小程序、微商城等开展网络销售。对配合电商企业或电商平台等开展本地农产品网络销售、收购和信息提供等上行服务并形成网络销售的网点,且年网络销售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给予每个网点1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十一条推广智能化集约化投递。推广应用智能快件箱,将智能快件箱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鼓励快递企业或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工厂企业、学校、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集中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智能快件箱。对在我县推广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智能快件箱的企业,建设并投入运营快件箱达到10个营业点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十二条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加大快递物流专业人才的培训力度。依托学校、行业协会及相关培训机构对工商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在职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引进优秀快递物流人才,快递物流企业引入紧缺高级管理、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我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应政策待遇。

第十三条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快递物流业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发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在途货物抵押、应收账款融资等快递物流金融业务。支持第三方快递物流仓储企业对外提供仓单作为贷款抵押并提供相应担保服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为快递物流企业货运车辆、快递物流设备购置更新提供融资支持。

第十四条申报程序、申报材料

(一)符合本办法电商及快递发展奖补条件的,在次年6月底前向县商务粮食局进行申报。

(二)申报主体填写《临泉县电商与快递发展奖补资金申报表》。

(三)提供“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快递企业申报所需材料:市邮管局出具的快递业务实绩证明,相关证书、合同;申请建设项目资金需提供资金使用资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以及申报奖补资金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复印件。

(五)本办法的电商发展资金所需申报材料。1.企业销售额申报材料:线上销售额证明材料(后台交易流水截图或平台出具的报告等),网店经营线上地址、注册地址、注册时间等证明材料。2.企业自建电商平台申报材料: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或省级软件测评中心提供的电子商务平台验收测试报告;线上销售证明材料(后台交易流水截图或平台出具的报告、企业财务报表等)。

第十五条审核与监督。县商务粮食局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申报主体名称、项目、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复审通过,按照《关于印发临泉县财政奖补及发放资金审核拨付办法(试行)的通知》(临财〔20194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资金来源与保障。本办法所支持的项目奖补资金由县财政据实保障。

关于临泉县促进快递物流与电商协同发展政策,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临泉县快递物流政策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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